高中学生管理制度_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

高中学生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时间:2018-05-08 16: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学生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校实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本校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和毕业等有关学籍管理事项,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入学
 
第三条  高一新生入学。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有关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老生入学。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检查《学生手册》和寒、暑假作业。
第五条全校学生注册完毕,学生处在开学一个月内,编制、打印、发放各年级各班学生名单,各处、室、组、班、各学科均用统一的“学生花名册”。
 
第三章  转学
 
第六条  外校学生转入。因特殊原因要求转入的,由校长决定组织考试,由教导处负责公布插班生公告、接受报名、审查有关户口和证明、组织参加校内插班生考试,教导处组织命题和改卷。根据该学生的成绩及我校班级的容量,经教导处审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学生处填写《转入学生登记表》,在办理完转学手续之后,再分配适当班级和宿舍。
第七条  插班生收费标准,按政府统一标准收费。
第八条  本校学生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或其它特殊情况要求转到其他学校学习的,由学生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同意,报教导处审查,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转学。要求转学的学生一经转出,不能要求再回校学习。
第九条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借读生。
第十条  本校学生原则上不能外出借读,确因特殊情况需到外校借读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就读学校接收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同意,报教导处审查,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学生处开具证明,提供学生有关材料,学生学籍由本校保留,并接收学生回校报考和参加有关考试事宜。
 
第四章  休学、复学
 
第十一条  学生休学。在校学生只能因病才能申请休学,程序为:由学生家长持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向年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审查,由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即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书》,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十二条  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学年,不能提前复学。
第十三条  复学。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和区级及以上医院病愈证明书,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教导处核准后可以复学,复学的学生按其实际程度编排班级。
 
第五章  退学
 
第十四条  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可以退学。(程序:学生自己写申情书、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财务签字、离校。)
(1)未经请假,一学期连续旷课一个月或累计一个半月,经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多次联系和帮助教育无效者,按其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学校不提供任何学籍材料。
(2)因病休学达两年仍无法复学者,劝其退学。
(3)学生因出国就读等原因自行离校,需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理退学手续后即注销学籍。未办相关手续的,学校不再负责提供成绩证明等材料。
 
第六章  开除学籍
 
第十五  条学生因品行恶劣,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校秩序、破坏社会治安等等,经班主任提出申请,由学生处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查,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劝其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报教育局批准备案。
第七章  毕业
 
第十六条  学生按现行学制修业期满,按学分制管理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每学年由学生处编制毕业生名册,报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颁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教务处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学德育大纲》精神,切实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训练和养成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管理制度》。

一、进出校门制度

1、校徽是学校的象征,学生必须爱护校徽,将校徽佩戴在左胸前,进出校门时 ,接受门卫和值日老师的检查,不佩戴校徽的学生不能进入校门。若丢失及时写申请,班主任签字上交到学生处办理。
2、走读学生须准时到校上课,迟到者须在门卫处如实认真登记(须注明班级、姓名和迟到时间),学生处将定期公布迟到名单,并将迟到情况纳入班级的周评比汇总中去。
3、学生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不准将自行车骑入校园,违反者以违纪处理,经教育不改者,将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4、遇见老师、同学应主动问好问早。    
5、上课期间,学生不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班主任出具离校证明并经门卫同意后方可离校。
6、学生不能把零食、袋装饮料和手机等其他违禁物品带入学校,门卫有权截留零食和其他违禁物品。

二、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考勤办法:
对学生的考勤由教师课堂考勤与班委考勤两方面结合。
1.教师课堂考勤:每节课课前,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课堂考勤单(由副班长负责每天晚自习后上交学生处),登记班级学生实到人数与迟到人数。(说明:教师是否认真考勤并及时填写考勤单,作为教师量化考核之“集体观念”的重要内容,计为1分记入教师的考核成绩。)
2.班委考勤:每班指定一名班委负责本班学生的课堂考勤,每天须认真填写班级管理日志,登记本班学生旷缺课情况,每天考勤情况须与班主任考勤情况相吻合。
3.带班领导每天对班级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统计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班主任,同时对旷课严重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4.旷课节数计算办法:(1)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2)早、晚自修旷课两次计一节;
5.班委的考勤情况与学生的出勤情况同时作为班级评比与班主任评比的一项内容。
(二)、请假制度:
 1、学生应准时参加早晚自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住宿生需提前10分钟离开宿舍。走读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到校,按时离校。班长或者值日班长应每天做好出席情况的统计工作,并上报班主任。
2、所有病事假应事先请假,若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应在复课时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假。(程序;家长给班主任打电话、家长同意后再填写假条。)
3、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病事假一律向班主任请假,班干部只负责记录考勤,不批准病、事假。若班主任不在,直接向学生处请假;一天以上须向学生处请假;一周以上须向校长室请假。征得请假同意后,填写“请假单”,执“请假单”离校。
4、病、事假须凭家长证明并签章,若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由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回校补假。
5、学生请假的同时必须告知宿舍管理员,以便记录 在册。
6、请假学生须准时销假,如需续假,则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7、在家期间需请假者,须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回校销假时补填假单。
8、学生请假期间统一按旷课登记考勤,学生处凭请假单撤销旷缺课记录,撤消旷课扣分。
9、没有按照上述程序请假的,学生处不予销假,不予撤消旷课扣分。
10、早自习、晚自习、课堂迟到或早退20分以上的按旷课处理。
11、早晚自习、课堂迟到或早退三次折算一节正课旷课,早晚自习旷课二节折算一节正课旷课。旷课达到一定节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记入学籍档案。
12、凡未经请假而离校者均做旷课处理。高中三年中,凡有无故旷课者,不得参与评优。

三、集会制度

1、认真参加学校要求的各种集会,参加集会时做到精神饱满,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伏在桌上打瞌睡,不做作业。
2、到会场开会要准时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坐,不要把书包带入会场,开会时不随便讲话,不要看书和做作业,开会过程中不随意离开座位或早退。会议结束,要听从指挥依次退场,不争先恐后。   
3、外出活动,应遵守社会公德,体现高中学生应有的良好精神面貌。

四、两操制度

1、课间操集合铃响,各班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整好队伍,听从指挥,整队跑步进入操场,集合过程做到快、静、齐。
2、学生进场一律穿运动鞋,衣着整齐,精神饱满,天冷做操(或跑步)不戴帽子、围巾、口罩。
3、学生若身体不适不能参加课间操,须持校卫生室医师开具的证明向班主任请假。
4、迟到的学生应迅速跑步进人自己队伍参加早操,不能进教室。
5、广播操动作要到位、有力,姿势正确。
 

  五、上课管理制度

   1、预备铃一响应迅速回到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并保持教室安静。凡迟到者要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擅自调动座位或离开座位。
2、到专用教室上课,应在预备铃声响之前两分钟进入专用教室。
    3、上下课应听班长口令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
    4、上课前学生须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做好预习、复习准备。
5、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好笔记。发问先举手,回答问题应该直立,声音响亮。不随便和邻座同学讲话,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6、听课精神饱满,思维敏捷,主动质疑,师生互动,交流讨论,争取最好的听课效果。
7、在课堂上不携带并玩耍音像播放设备、游戏机、手机等。
8、课间休息地点,可以是教室附近的场地,也可以是本教室。但不能在教室、楼道内大闹。
9、课间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在公共场合喧哗嬉戏、追逐打闹,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发生男女搂抱等不文明行为。不吃零食,不在教室打扑克。
10、值日生擦干净黑板、讲台,并负责检查教室是否整洁。

、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一、课外活动的准备
l 、器材准备
① 活动班级必须在上课前,由体育委员负责到体育器材室领取活动器材。
② 活动班级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表上内容借用器材,避免与其它班级活动内容冲突。
2 、场地准备
课外活动的班级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活动。活动前,由每班体育委员负责检查场地,清除场地上的石头等能引起危险的东西。
二、课外活动的管理
l 、课外活动由校学生处、教导处负责监督。
2 、轮到学校大型活动时,必须在该班主任的管理下进行活动, 班主任应督促学生按照活动表上内容进行锻炼。
3 、体育教师应亲临现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
三、关于课外活动的器材管理
1、借用器材制度
① 上体育课的老师应严格按照活动表上内容借出器材。
② 所借出器材应及时登记,防止器材不必要的流失。
③ 每班体育委员负责领取,归还以及器材室的打扫整理工作。
2 、归还制度
① 用毕,器材应及时归还,由每班的体育委员负责。
② 归还时,器材应做到完好、整洁,同时必须堆放到指定地点。
3 、赔偿制度
① 器材有损坏时,应及时向体育组反映,并告诉损坏原因,以便体育组酌情处理。
② 器材损坏如果属于正常的破损,将不用赔偿。
③ 器材如果是故意损坏,将照原价的两倍进行赔偿。

七、晚自习制度

  1、学生须于星期日下午到校,参加从星期日到星期五的晚自习。
2、各班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清查人数,并在一日常规检查表上记载考勤情况,值班老师还负责检查督促本班晚自习纪律。值班教师巡回检查全校的晚自习情况。
3、学生参加晚自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大声讲活,以保持教室的安静;不在教室里自由走动,不调换座位;不在自习时间上厕所或进出教室;不干扰他人自习;不做与自习无关的事。
4、学生参加晚自习要有计划地进行复习,预习作业,提高自学能力,自觉抓紧时间,提高自习课学习效率。
5、晚自习时间,学生遇到学习上的问题,应小声向自习辅导老师请教或到办公室向老师询问。
6、晚自习结束后,学生立即回到宿舍准备就寝,不在校园内游玩。

八、学生学习“五认真”要求

(一)、认真预习:
 1、养成良好预习习惯,做到先预习,后上课。
 2、通读新课文。初步了解课文内容,尝试列出课文要点。
 3、有疑难问题先做出记号,带着问题上新课。
 4、完成预习思考题。
 5、预习中争取有所发现,提高自学能力。
(二)、认真上课:
 1、做好课前准备,精神饱满地迎接上课。
 2、集中精力,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
 3、积极思考问题,作好必要的记录。
 4、踊跃地回答老师提问,认真地板演和做课堂练习。
 5、敢于发表自已的见解,主动提出疑问。
 6、以科学态度做好实验,提高动手能力。
(三)、认真复习:
1、及时复习当天功课,巩固所学知识。
2、联系前后知识进行阶段性复习,努力使所学知识系统化,加深理解,提高所学知识的整合能力。
3、复习有重点,着重进一步理解基本概念,记忆定理、公式,并查漏补缺,搞清课上未弄通的问题。
4、复习有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天复习和阶段复习的时间及内容。
(四)、认真作业:
1、态度要端正,书写要工整,格式要规范,作图要准确,答案要正确。
2、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思考,先分析后动笔。
3、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乱涂,不叫别人代做。
4、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不迟交,不缺交,不少做。
5、作业做后要复查,发下作业本以后自觉订正批改出来的错误。
6、明确作业目的。作业的过程是再学习的过程,通过作业深化对所学知识的再认识,通过作业要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五)、认真考试:
 1、考前认真进行复习,加强必要的记忆,理解知识间的联系,力争做到胸有成竹。
2、精神饱满地参加考试,不慌张,不畏难,既充满信心又踏实谨慎地答题。
3、端正考风,诚实应考,实事求是,遵守考试纪律。
4、考试做到仔细审题,规范解题,先易后难,卷面整洁,认真复查,到时交卷。

九、学生学习卫生要求

l、要有正确的听课、看书和写字的姿势,做到眼离书本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
2、课间不在教室内喧哗,不追逐跳动、不拍球,保持教室安静,防止教室内灰尘飞扬。
3、靠近窗户的同学要及时打开窗户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畅通。
4、不随地吐痰,不用粉笔乱写乱画,不弄脏墙壁门窗,不乱丢纸屑。楼上同学不向楼外吐痰、抛物。
5、保证课间和午间的休息,不长时间连续看书做作业。
6、每天放晚学后,值日生自觉打扫教室。每天上午卫生打扫时间,所有同学自觉按卫生包干任务打扫卫生。
7、有病就医,传染病患者应自觉与他人隔离。发现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疫情,班级卫生委员及时和学校医务室及班生任取得联系,以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十、环境卫生制度

1、人人牢记学校卫生和环保条约,并严格遵守。
2、各班卫生用具要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乱摆放卫生工具。
3、做好教室、寝室及卫生责任区的晨扫、午扫和晚扫工作,做好每周一次全校大扫除工作,虚心接受校值周人员的检查。
4、不乱抛纸屑、塑料包纸、瓜壳糖纸一类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涂墙壁和课桌椅,不在墙壁上踩脚印。
5、桌椅摆放整齐,不乱写乱刻。
6、桌面只能放当堂课所用的书本用具。桌肚里的书本用具放置有序。
7、讲台上干净无灰尘,讲台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8、教室前后黑板干净,黑板槽内无灰尘和废弃粉笔头。
9、窗台干净无杂物。
10、灯管、窗帘、前后门(窗)无灰尘。
11、纸篓放在后门,定时清理。
12、地面干净无纸屑,每天早上上课之前或下午上课之前拖地一遍。
13、保持教室内外墙面干净,无污痕。
14、不带食品和杯装饮料进教学楼。校内不吃口香糖。
15、如遇考试或其它活动桌椅需搬出或摞放时,一定要离开墙面。
16、定时清扫班级卫生区、保持绿地干净。
17、按时做值日和扫除,学校将进行定时检查和随时抽查。
18、爱护绿化,不随意走进校园草坪、林区、花圃,不随手采摘花、叶和果实,见到破坏绿化者,应主动上前阻止。

十一、学生礼仪规范

1、学生在校期间做到着装规范,注重仪表。
2、学生不佩戴任何饰物,不扎耳朵眼。
3、不烫发、染发,不留怪发型。男女生发型按照学校规定梳理。女生不化妆,不穿奇      装异服。
4、尊敬全体教职工,并服从学校所有教职员工的管理。能采取合适的方式反映学校管理中的问题。
5、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说话应注意文明礼貌,禁止污言秽语,不起同学绰号,男女同学之间交往把握尺度,注意距离,保持纯洁友谊。
6、遇到老师应主动止步、问好。在门口、楼梯或其它狭窄通道处遇到老师应主动让行。
7、进入教师办公室应喊报告或敲门,经允许方可入内。不随意翻动老师物品。
8、与老师谈话,接受老师询问、批评时应态度谦和、认真。
9、回答老师的问题要起立,接递物品时要用双手。
10、接受意见要诚恳,有意见要用恰当的方式提出,不顶撞老师。
11、对来校参观、听课的领导、老师应主动问好,行鞠躬礼。遇到有人听课,要主动帮老师或客人搬椅子,下课时应让听课老师先退场,并帮忙将椅子送回指定地点。
12、要注意聆听别人的发言,不要随便打断别人发言,不打扰他人学习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被人妨碍要宽容。
13、借他人物品要及时归还,守时守信。
14、在教学区、办公区、宿舍区要作到行动有序、举止文明,不嬉戏打闹,不边走边吃 。

十二、遵守社会公德要求

1、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包括生活秩序和学习秩序等。
2、平等待人、礼遇于人,尊敬长辈,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助人为乐。
3、出行要遵守交规,乘车要遵守秩序,购物要尊重销售人员,注意礼让。
4、参加会议时要准时到会,认真听讲、记录,保持会场肃静。
5、就医要安静,游玩要遵守各种游戏规则等。
6、观看比赛、演出要文明、热情,不起哄。

十三、爱护公物制度

爱护公物是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的具体表现,每个学生都要有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和责任感。
1、自觉爱护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和公共场所的一切设备、设施,不损坏或遗失。
2、不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门窗要轻开轻关,不损坏门窗、玻璃、桌椅、电教电器设施等公物。
3、不准在墙壁、宣传栏、告示牌和黑板上乱画和涂改。
4、节约用电,教室内开关日光灯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有专人负责教室的电教设备(录音机、投影仪等),设备用过后应及时放好。
5、各种劳动工具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各班应对其妥善保管,定期更换。要爱护教室的劳动工具,用完后及时放回原处,不准把工具当玩具,随意损坏。    
6、不浪费水电,借用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使用时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7、一切公物损坏都要照价赔偿,并交纳一定数额的维修费,恶意损坏者,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8、各班级设公物保管员,专门负责教室的公物保管,有损坏及时与后勤科联系、维修。

十四、值周要求

1、值周生要做到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注意自身表率作用。
2、按时到岗,认真记录,佩带值周胸卡。
3、值班组长在隔一天的早上跑操之前必须公正填写记录,既要大胆管理,又要注意文明用语。
4、在值周过程中,如果被检查班与值周生发生意见分歧,值周生应立即到学生处解决,不用非正常方式使矛盾激化。
5、爱护值周用具,每天值班组长将值班牌子和值班架子及时交予下一班值班组长。

十五、学生借书规则

1、学生一律凭自已的借书证借阅图书。借书证由借书处统一保管,不转让他人使用,违者将取消其借书资格。对冒名借书者除作出书面检查公布于众外,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2、还书一律由各班图书服务员在规定时间里集中办理。
3、借书时间只借不还,借书时先要报出自已班级、学号、验证无误方可进入书库,选好图书先将书中书袋卡抽出,并填上自己的班级、姓名、学号,交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将图书带出。
4、每次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不超过两周(寒暑假适当放宽),必要时得随时收回,另借。过期不还者,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5、借还图书要讲文明礼貌,做到安静有序,不喧哗,打闹、插队、乱翻图书,看清书名取书,小心插放归架,保持书架上的书籍排放整齐。
6、所借图书须加以爱护,不弄脏、折叠、卷曲、涂画,撕坏等,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学生遗失损坏图书赔偿办法》处理。
7、为明确责任,学生借到书后必须仔细检查,如发现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面交管理员复查,以明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现象应由借书人负责。
8、学生毕业、转学、休学、退学时,须把所借图书交还图书馆,违者不发毕业证书,不办转、休、退学手续。
9、要保持借书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吃瓜子等零食,不抛果壳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带其他书籍和物品进入借书室。
10、为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对每学期借阅十本图书以上并能按期归还或能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者,借书给以优惠,一次可借两本新书。

十六、学生阅览规则

1、学生持阅览卡进阅览室。阅览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没收。
2、杂志、画报、书刊、字辞典等只限室内阅览,一律不能带出室外。
3、阅览时对书刊须加爱护,不损坏、涂划,撕页,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5倍的赔款,并作出书面捡查,同时取消其阅览资格.
4、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吃瓜子等零食,不随地抛纸屑果壳,不随地吐痰。
5、遵守开放时间,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十七、学生遗失损坏图书赔偿办法

1、学生所借图书需加爱护,妥善保管,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视其情况赔款。
2、对故意损坏图书者,除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外,一并处以3—5倍的罚款。
3、遗失的图书,一般照原价的2—3倍赔偿,对稀少书籍和畅读书籍,要按原价的3—5倍赔偿。赔偿后的一周内,遗失图书已找回,可办退款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4、学生毕业、转学、休学、退学时,需把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否则不发毕业证书,不办转学,休学、退学手续。
5、冒名借书而导致图书无人归还者,一经查出严加处理。
 

十八、学生食堂就餐规定

 1、用餐必须在学生饭厅内,不将饭菜携出饭厅以外的地方用餐。
 2、取饭菜要按序排队,不插队或代后到者取。
 3、吃剩的饭菜倒在指定地点,不随处抛撒。
 4、爱惜粮食,节约用水,保持餐厅桌面、地面的清洁卫生。
 

十九、关于制止严重违纪事件发生的规定

(一)学校规定下列现象为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事件:
1、实施偷窃活动。
2、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或指使他人或勾结社会青年进入校内进行打架或其他破坏活动。
3、在校内传阅黄色淫秽书籍或其他淫秽物品,在网上浏览黄色内容,玩游戏,聊天等。
4、在校内外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5、赌博、玩老虎机。
6、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被认定为严重违纪的事件。
(二)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一经查实,按《眉山冠城七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给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高中学生不能逾越的五条红线

1、吸烟喝酒
2、谈恋爱
3、故意或者蓄意损坏公物
4、打架
5、私自离校或翻墙出学校
   若有以上五条违纪之一,给予严肃处理和加倍处分。

学生一日常规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头学法,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当中,做到专人负责。
2、普法教育内容要丰富,形式要灵活多样,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
3、法制课要按上级要求上足课时,并且要保质保量。
4、每学期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5、聘请法制校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
6、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站、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会、团会、升旗讲话等对学生开展专题法律知识教育,切实提高法制观念。
7、每学期配合县教育局组织一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知识测试。
 
升降国旗制度
 
1、由学校学生处负责大型升降国旗活动的组织、检查和评比工作。
2、升降国旗活动具体由学生处负责。
3、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上第二节课下举行(寒暑假或遇恶劣天气、场地积水除外)。   
4、开学典礼、大型集会和重大节日、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5、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队伍整齐,保持安静。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或有感情地唱国歌。
升旗仪式时的规范指令是:
请大家注意:升旗仪式现在开始(暂停)  请全体正立,升国旗,奏国歌,行注目礼
(放国歌  升旗)   礼毕
6、有关班主任要严肃对待升降旗的值周工作。严格推选好旗手。真正把这项工作当作激励学生上进,增强学生光荣感、责任感的大事来抓。
7、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不允许升挂破损或不符合规格的国旗,不允许有倒挂旗和升旗不到位的情况出现。

  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纪律

1、学生参加考试按指定位置就坐,不随意改换座位。
2、考前清理桌面,每场考试桌面上只摆放考试必备文具用品,不将与考试有关的课本、练习簿等物品带入考场。
3、预备铃响后,学生进入考场,保持安静,检查考试用品。
4、监考老师发卷后,学生先查对试卷科目和页数,写明班级、姓名、序号,然后答卷。学生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也可用圆珠笔,作图可用铅笔。
5、学生答题要做到仔细审题。认真思考,工整书写,注意复查,独立完成。
6、学生答题遇有疑难不向监考老师询问,遇有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试期间,学生不随意讲话,外出小便需经老师许可,提前交卷者不在考场内或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学生立即停止答卷,不互相讲话,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
9、考试过程中如有夹带、传抄、换卷、代考、暗示答案等作弊行为的,经核实后分别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对考试作弊学生处理规定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犯规行为,扣除该科考试所得分的50%。
(1)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课本等进入考场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自行答卷的;
(3)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4)在考场内随意讲话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开考半小时内交卷的;
(6)在卷面的密封区外填写自己姓名、座号或其他暗示性标记的。
2 .用红笔或铅笔答卷(绘图、涂卡可用铅笔)属犯规行为,扣除所答部分的全部分数。
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舞弊行为,该学科成绩作零分:
1) 抄袭他人答案的;
2) 有意为他人抄答案提供方便的;
3) 夹带并偷看书本、资料、纸条等以及类似行为(已遂或未遂);
4)互相校对试卷答案的;
5)考场内传接纸条或答案的;
6)带走试卷或答案的;
7)考试期间撕毁试卷的;
8)考场内交换答案的;
9) 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犯规行为者。
4 .对违纪作弊的处罚:
由监考老师或工作人员记录、上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  处分形式
    1.通报批评
    2.警告 
    3.记过
    4. 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劝其退学
    7.开除学籍的报教育局批准
    8.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条   严重警告以下的处分,由分管领导会同学生处研究决定;记过以上处分,由学生处提出处分意见,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记过以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学生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能正确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一学期后可申请降等或撤消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备案,学生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交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是否降等或撤消处分。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课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
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并上报学生处,累计旷课1 2节(含12节),学校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累计旷课20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旷课30节,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五条  对有意破坏环境清洁卫生学生的处分
对有以下行为的学生,发现后除给予批评外,扣除所在班级量化考评5分,二次重犯或同时有以下三条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按处分级别逐步升级。
1.在校园内随手乱扔瓜皮、果壳、食品包装等破坏清洁的物品。
2.在食堂内乱倒剩饭菜。
3、向窗外乱扔破坏清洁的物品(如废纸、垃圾等),在教室乱扔粉笔头、纸团及破坏清洁的物品。
4、乱擦班级、年级、学校黑板上的通知,损坏布告栏上张贴的布告、通知。
5.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踩脚印、在教室桌上和实验室、电教室、音美教室、阅览室、图书室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班干部和学校有关人员下达的清洁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六条   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1.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攀折花草树木或故意踏进草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地点进行体育活动学生的处分
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发现后除给予批评外,还扣除班级量化考评5分;二次重犯或同时有下列两条违纪行为,通知家长,并在全校通报批评;三次再犯或同时有以下三条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按处分级别逐步升级。由违纪行为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一律由违纪学生承担。
1.在教室内、教学楼道上、宿舍巷道内追逐打闹或从事其它一切非正常活动者;
2.在科技楼、图书馆、食堂、行政楼内追逐打闹或从事其他一切非正常活动者;
3.在足球场以外的地方或学校的通道上踢球者;
4.在学校的通道上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追逐打闹者;
5.午休时间不休息在操场内进行体育活动者。
第八条  对违反食堂、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的处理
对有以下行为者要从重惩处,只要发生一次,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在食堂就餐故意拥挤不排队,不听值周教师劝阻,以不文明语言对待值周教师和食堂工作管理人员,在食堂内打架斗殴者(对打架者还要按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
2.不请假外出,违反学校请假制度等有关规定,不按时回宿舍就寝。
 3.私自将外人带到宿舍留宿。
4.偷盗他人财物(参照第十二条执行)
5.打架(参照第十一条处理)
第九条  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查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参照上述各条执行。
第十条  对在学校考试中作弊学生的处分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给予警告或警告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互相讨论、给予警告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给予记过处分;
5.累计作弊3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一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在教室或宿舍内打,或将人拉出来在校外打)给予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警告处分;
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使用器械或使用器械造成伤害,使用器械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  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
1.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拿摸、开箱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信息,引外人入校偷盗)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对有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勒索、结伙勒索,伙同校外人员勒索)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对以下几种违纪学生的处分
1:对参与赌博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录像厅、卡拉OK厅,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参与不该学生参与的活动,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3、对在校内、教室、宿舍内传看黄色、玄幻出版物、非法录像制品,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对找本班或低年级同学谈恋爱,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对违反学校纪律不听从教师正确教导,顶撞教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对无故离校或离家出走者,学校除会同家长做好批评教育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6.学生在校不准带、使用手机、小灵通等无线通讯设备,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以相关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凡同时犯有上列两次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的等级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的,要加重处分。对超出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不得评为先进或授予一切荣誉称号,并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学生处。
 
学生校内申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校内申诉管理,保证学校对学生处理行为的客观、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违纪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生应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提出申诉;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申诉。
 
第二章  申诉的受理

第五条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六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
第七条  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学生校内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书(复印件)及相应材料。
第八条  对学生提出的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受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2、申诉材料不齐备,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诉;
3、不予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诉人理由。
 
第三章  申诉的处理

第九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诉后,负责处理该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校处理决定的下列事项进行核实和审查:
1、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调查确定的事实是否客观、真实;
2、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调查确定的事实与所适用的处理依据是否一致;
3、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根据调查确定的事实与所适用的处理依据进行的处分是否恰当;
4、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处理的程序是否恰当。
第十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学生申诉案件,必须召开正式会议。会议决议应当有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处理申诉案件时,下列人员应当回避:
1、参加过对申诉人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人员;
2、与申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
3、申诉人的近亲属;
4、有其它可能影响申诉案件公正处理情形的人员。
申诉人有权要求上述人员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诉处理委员会正式召开会议前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是否回避由申诉处理委员会主任决定。
第十二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1、原处理决定正确的,维护原决定,并将申诉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
2、原处理决定不当的,建议原处理机构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在受理申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因情况复杂或者其它原因延期的,应当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并将延期事由通知申诉人。
第十四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申诉人。申诉处理决定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按申诉书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第十五条  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申诉人在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书面形式申请撤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例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体育必须合格,同时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总分在350分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还必须是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管理、工作主动、能独挡一面,完成任务出色的学生干部(现任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和校学生会成员)。
2.先进班集体必须是在思想品德、文明礼貌养成、学雷锋学英雄学先进以及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集体。参评班级学生体育合格率必须在95%以上(体育免修学生除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体育不合格、体育成绩未达“良好”即《锻炼标准》测验总分在350分以下,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下;
(2)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3)不关心集体,在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中表现一般;
(4)体育合格率低于95%以下的班级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  

二、评定要求和办法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坚持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正、公开,要把推荐的过程作为激励班级学生奋发进取争当先进的过程。班主任要广泛征求意见,严禁把不够条件的学生推荐上报,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评选资格。
2.先进班集体由学校政教处根据“班级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成绩和班级平时完成学校任务表现确定。
3、各班要按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并认真填写有关报批表格。三好学生名额按班级学生总人数15%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名。

三、评定时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两次,第一学期初评(毕业年级为终评)、第二学期为终评。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为创建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评比细则:
一、“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1)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
(2) 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及时关灯,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起哄。
(3) 建立卫生清洁制度,同学自觉每日三扫,每周一下午大扫除,做到宿舍卫生清洁,地板门窗干净,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不乱贴,涂写,宿舍物品整齐,摆设雅观,蚊帐靠墙挂,被子叠好置于床内端。
(4) 卫生习惯良好,自觉维护和保持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剩饭,不乱泼脏水,保持宿舍内外清洁。
(5) 爱护公物,门窗玻璃完好,不擅自改动床位、行李架。
(6) 节约用水、用电,室内不乱拉电线,不私拆、装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棒和其他大功率电器,外出关闭电源。
(7) 积极配合学校和宿管员对宿舍的内务检查,并乐于改正存在的问题。
(8) 注意宿舍安全,防火防盗。不在宿舍和走廊烧东西,外出关门窗。未经批准,宿舍内不留外人住宿。
(9) 能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布置有个性。
二、检查办法
1、宿舍检查主要分行为规范、宿舍卫生、内务整理和文化建设四项;
2、宿舍每周的检查得分为每天检查得分之和;
3、宿舍检查的具体安排:
(1)常规检查:学校宿管员和校学生会宿管部的学生每天进行;
(2)定期检查: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两次不定期检查。
三、评比细则
1、行为规范(30分):
(1)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
(2)私自调换房间、门锁,每次扣5分;
(3)在宿舍楼内或寝室内抽烟、使用明火,每人次扣5分;
(4)不按时就寝或熄灯后讲话或干其他事情的每次扣5分;
(5)在宿舍内喧哗、打闹或在宿舍区内追逐嬉闹,每次扣2分;
(6)向走廊、阳台、窗外泼水、抛扔杂物,每人/次扣5分;
(7)未经允许带客进入宿舍或私自闯入他人宿舍,每人/次扣5分;
(8)翻越围墙、大门、窗户进出,每人/次扣5分;
(9)破坏宿舍区公物、设施,除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5—10分;
(10)不配合宿管员检查、管理,除责令纠正外,每人/次扣10分。
2、宿舍卫生(30分):
(1)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瓜皮果核。乱扔的每项扣1分。
(2)墙壁门板干净,无污损、无蜘蛛网、无痰迹、无乱张帖、无乱涂乱画、无鞋印。每项不合格的扣1分。
(3)物品整洁干净,桌凳干净无尘埃,无乱放物品,天花板、日光灯等干净无蜘蛛网、灰尘,每项不合格扣1分。
(4)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垃圾倒在指定位置,不及时或没倒在指定位置,每次扣2分。
(5)宿舍内无脏衣、脏鞋袜胡乱堆放,发现指出后不改,每次扣2分。
(6)宿舍内清洁卫生,无异味、怪味,存在异味视程度扣1-5分。
(7)卫生间轮值按时,按要求打扫,未按时打扫每次扣4分。
3、内务整理(30):
(1)桌椅摆放整齐(5分);桌子、凳子排列整齐有序,凳子统一摆放于桌子下。桌子、凳子有一张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直到5分扣完为止。
(2)被褥折放整齐(5分):被褥统一叠成四方形、放置方向要对称一致,枕头统一置于被子上方,除此不再放置其它物品。每个床位不合格扣1-5分。
(3)毛巾挂放整齐(5分):宿舍内的毛巾折叠后统一挂放在一处,不得随意挂职在自己的床头等到处。不合格的酌情扣1-5分。
(4)书籍摆放整齐(5分):书籍统一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扔。不合格的酌情扣1-5分。
(5)鞋子摆放整齐(5分):鞋子无乱丢现象,鞋子统一摆放在鞋架上或摆放在床底下,摆成直线(鞋跟朝外),每项不合格扣1分。
(6)用具摆放整齐(5分):宿舍成员的个人洗漱用具等统一摆放,整齐划一。不合格的酌情扣1-5份。
4、文化建设(10分):
(1)宿舍应每天安排卫生值日人员,没有张贴值日表的扣2分;
(2)未按要求张贴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扣2分;
(3)无故不参加住宿生的有关会议扣5分;
(4)宿舍布置拥有积极向上的文化气息,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1-5分。
5、附加分:
(1)宿舍有浓郁文化氛围,布置整洁美观,格调高雅,富有个性,酌情加1—3分;
(2)积极配合学校参与宿舍管理,工作突出受到表彰的,加2分;
(3)积极举报外来不轨人员或违规学生,每人次加2分;
(4)其他好人好事、志愿者活动等酌情加1—3分。
四、评比与奖惩
1、文明宿舍每周评比一次,按检查得分高低评出20%的宿舍为“文明宿舍”,发放流动红旗,连续评为“文明宿舍”的学期发给适当的奖励。文明宿舍评比结果与班主任工作考核挂钩。
2、文明卫生工作做得较差的宿舍,经教育无改进的发给警示黄牌,贴在宿舍门上。
3、宿舍成员在宿舍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宿舍已获得的文明宿舍称号;未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取消本周参评资格:
(1)私拿他人财物的;
(2)打架斗殴或欺负同学的;
(3)未获政教处批准或未在政教处备案留宿校外人员的;
(4)夜不归宿、串宿的;
(5)抽烟、喝酒、打牌的;
(6)私拉乱接用电器的;
(7)态度恶劣、顶撞宿管员和值班老师的;
(8)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注:本标准所做处理不妨碍学生处另行处理。
 

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
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位于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7号,涵盖小学、初中、高中的12年基础教学,学校采用全封闭住宿制方式,设有独特的课程设置;不仅培养孩子的考试成绩,更注重品格和习惯培养...【详细】
教育专家团
  • 龚廉光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
  • 韩力成都市优秀德育工作者
  • 刘朝纲成都市学科带头人
  • 马美蓉原成都市和平街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 熊善明中国化学教学专委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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